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2015】(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考生具体情况,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将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的复试分数线
凡是参加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的考生,如分数达到我校第二阶段考试(复试)分数线均有资格参加我校第二阶段复试,分数线如下:
• 除项目管理专业领域外的工程硕士:第一阶段成绩总分不低于192分,单科不限。
• 项目管理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5239):第一阶段成绩总分不低于182分,单科不限。
• 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代码9401):第一阶段成绩总分不低于160分,单科不限。
各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务必完成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的查询或认证,并将查询或认证结果发给所报考学院。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毕业证在学信网查询或认证合格和学位证在学位网查询或认证合格的考生才能录取。
二、考试科目及复试要求
学院
代码 学院
名称 领域代码
及名称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及出版社
03 经济
管理
学院 085224
安全工程 安全工效学 《管理工效学》,李森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
085236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 《基础工业工程》,蔡启明等编,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二版
085239
项目管理 管理学 《管理学》第二版,李培煊主编,中国铁道出版社,2009年
085240
物流工程 物流学 《物流学》,汝宜红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2版
940100
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 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第三版,邵丽萍主编,中国铁道出版社,2011年
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长不短于10分钟
三、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面试)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0日10:00至2016年1月6日17:30
2.报名方式:我校第二阶段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系统,http://gsprodegree.bjtu.edu.cn/gct/frontend/login/
3.资格审查
时间地点:2016年1月11-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思源东楼507 工程硕士中心。
请考生在第二阶段考试时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考生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后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其三证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3)在第二阶段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并填好的《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4)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网上填报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必须一致,如有虚假或不一致,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准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不退报名考试费。
4.考试费:150元/人,只能网上支付,不接受考生以现金方式缴纳。注意:缴费需谨慎,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
四、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面试)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周六)上午9:30至11:30笔试,下午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与各学院研究生科联系;
2.考试地点:太阳集团www0638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开启时间:2016年1月14日上午9点);
3.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考场。
五、录取原则和录取方法
1.不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对于报考工程硕士、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且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考虑有无学位依次录取。GCT总分400分,第二阶段复试总分200分(专业课笔试100分,面试100分)
故综合成绩=GCT总分*0.67+第二阶段复试总分*0.33
4.综合成绩排名时,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果综合成绩同分,优先录取有学位的考生。如果综合成绩同分且均有学位,优先录取第一阶段成绩高的考生。
5.符合第二阶段考试分数线考生,专业课考试和面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录取标准,报考学历、学位及资格审核通过者,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录取。
六、其他
1.各专业领域均不接受外校调剂。
2.录取专业不允许调整到其他专业。
3.请上线考生做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准备,后续事项通知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s.bjtu.edu.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恕不通知到考生个人。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28日
修改日期:2015年12月29日